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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台中市議員黃秀珠涉侵占助理費涉侵占助理費 黃秀珠被求刑12年 〔2012.02.09∕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陳票貼建志∕台中報導〕 摘要: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黃秀珠九十五年至九十九年在擔任台中縣議員期間,涉嫌侵占詐領助賣屋理費、助理春節慰勞金、年終工作獎金等,總金額高達三六二萬多元,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室內設計刑十二年。 黃秀珠得知被起訴後無奈表示,所領的助理費都用在助理薪資和服務處開銷,絕對沒有一分錢進入私人口ARMANI袋。 起訴書指出,黃秀珠擔任台中縣議員期間,依法可聘請二到四名助理,每月由縣議會撥出八萬元助理費用,春節有巢氏房屋另有慰勞金及工作獎金等,但黃秀珠領取後,未全數給付助理,甚至找人頭偽報,將助理費挪為己用。黃秀珠在偵訊時關鍵字排名否認侵占或詐取財物,指稱她所領助理費未中飽私囊,都用於選民服務。 但檢方認為,助理費用必須用於聘請助理的訂做禮服支出上,不能擅自挪用,依貪污罪嫌將她起訴,並從重求刑十二年;同案的姚福居、賴竣偉則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其負債整合中賴竣偉因不認罪,被具體求刑十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9/today-p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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